免费咨询佳木斯律师13836666085赵福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7-27 13:39) 点击:196 |
免费咨询佳木斯律师13836666085赵福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区别是什么? 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两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有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者同时又非法吸收了存款,而非法吸收存款又是擅自设立的金融机构所为;有的先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而后又非法吸收了公众的存款,或者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吸收公众的存款,所以,司法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应当注意将这两种不同的犯罪区别开来。 非法设立金融机构罪和非法吸收存款罪的犯罪构成不同,应注意区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对于构成数罪的,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构成要件是每个刑事犯罪都会有的内容,但各个犯罪在构成要件上的内容却不尽相同,这就让我们能够在实践中区分类似的犯罪。 补充侦察的种类有哪些? (1)审查逮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3)法庭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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