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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咨询佳木斯律师13836666085赵福兴:自诉案件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7-27 13:44)    点击:216

免费咨询佳木斯律师13836666085赵福兴:自诉案件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条件:1.《刑事诉讼法》第176条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2.属于本院管辖的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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