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赵福兴
赵福兴律师
黑龙江 佳木斯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福兴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免费咨询佳木斯律师13836666085赵福兴: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7-27 13:44)    点击:247

 免费咨询佳木斯律师13836666085赵福兴: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45、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赵福兴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福兴律师,赵福兴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赵福兴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3666608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赵福兴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佳木斯律师 | 佳木斯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赵福兴律师主页,您是第2378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