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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如何执行
拘役可以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14-11-19 15:37 来源:互联网 我要评论   导读:拘役是一种刑罚,缓刑是一种刑罚适用制度。判缓刑对罪犯更好一些,不用关押,缓刑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那么,拘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刑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怎样争取缓刑  1...   导读:拘役是一种刑罚,缓刑是一种刑罚适用制度。判缓刑对罪犯更好一些,不用关押,缓刑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那么,拘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刑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怎样争取缓刑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4、上法院争取缓刑   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   二、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判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地区:黑龙江-佳木斯 分类:刑事法律-刑事辩护 提问时间:2016-12-14 14:15:37
提问者:ASK1481695886i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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